各部门应及时向电池充电器工程部反映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生产技术应及时做好记录,认真填写《产品生产报告》。电池充电器供应商生产技术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并对相关部门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进。智能电池充电器供应商生产时电子部生产课应及时统计产品工时、辅料数据,并在生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工时、辅料数据发送至PMC.
大功率充电器采用了功能完善的电源IC,并由数字逻辑电路进行实行采样控制,自动检测所充蓄电池的状态。该充电机采用了“恒流-恒压限流-恒压浮充”充电模式,达到了全自动工作状态,特别适合无人值守的工作场合。优质元器件的选用保证了产品本身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并且能显著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大功率充电机在使用时,空气中的尘土、酸、腐蚀性气体或物质等应不超越正常含量,而且应无剧烈轰动、顺簸、雨水,尽量防止阳光直射。
单节或8.4V双节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充电器的理想控制电路;高于1[%]的电压精度;预充电过程,用户可改变预充电电流;恒定电流充电,充电电流可调;恒定电压充电过程;自动再充电过程;充电过程中的温度监控;LED充电状态指示;电池不正常状态的检测;电源电压低时,处于低功耗的睡眠模式,电池漏电流极小;极少的外围元器件;
1、携带随身物品: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位商务舱或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11磅),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须作为托运行李托运。2、托运行李:托运行李每件最大重量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厦航的同意才能托运。建议您在托运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3、免费行李额:持成人、儿童或占座婴儿客票的旅客行李免费托运限额为头等舱40千克,商务舱30千克,经济舱20千克。不占座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如需携带婴儿车或摇篮须按托运行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