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托运,也不得随身携带入客舱: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厦航的规定,属于危及航空器或航空器上人员、财产安全的危险品;2、枪支、弹药、打火机及其他类型具有攻击性的武器、器械及其仿制品。体育运动专用器械除外;3、军械、警械及其仿制品;4、 管制刀具;5、 活体动物,但符合《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中“小动物”规定的除外,且仅针对导盲犬、助听犬、搜救犬等特殊犬种,暂停接收宠物类活体动物;6、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阳江AGV充电器电子部、品质部收到工程部门的资料后,AGV充电器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基本完成对相关资料的编写、审核、签 发。主要包括: 编写SOP。(元器件加工、插件、执锡、测试、组装、老化、超声及包装等)。高品质AGV充电器供应商产品上线后,工程部、电子部生产技术进行全程跟进。AGV充电器供应商对生产各制程(元器件加工、插件、执锡、测试、组装、老化、超声及包装等)进行作业教学、指导,并及时了解生产情况,处理异常。
1、携带随身物品: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位商务舱或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11磅),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须作为托运行李托运。2、托运行李:托运行李每件最大重量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厦航的同意才能托运。建议您在托运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3、免费行李额:持成人、儿童或占座婴儿客票的旅客行李免费托运限额为头等舱40千克,商务舱30千克,经济舱20千克。不占座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如需携带婴儿车或摇篮须按托运行李办理。
1)请用干布或防静电布擦拭以保持充电机清洁。2)切勿使用化学或磨损性清洁剂,以免损伤机壳。3)必须防止充电机受强烈震荡或暴露于高温和潮湿的环境中。 1)充电机禁止擅自拆卸分解。2)充电机应立式放置,在干燥通风环境中进行,避免潮湿,远离易燃易爆品。3)在电池充满的条件下,先断开输入交流电源,后断开充电机与电池之间的连线。4)在无人或者长期不用的条件下,必须断开交流电源。5)充电过程中不要覆盖充电机,使用环境温度不大于40℃。6)此充电机仅限于户内使用,谨防雨淋。7)禁止给不可再充电的电池充电。8)两次开机间隔时间不少于10秒(切断输入电源)
开箱:开箱时应查看箱内随机附件。通电前查看:通过贮存与运送的大功率充电机通电前应查看运送中的受损状况如螺丝能否松动,外观有无异常,否受潮等,如有上述现象发作应及时妥善处理。接线:诸在大功率充电机输入端加空气开关操控电源输入,按后档板的标识接好安全地线及输入电源线,确认衔接无误,接头结实。接入的输入电源的电压是不是和说明书上的标称电压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