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电流充电器电源未接上时,电路板上的LED灯不亮电源接上电路板,绿色LED持续亮着,此时电路板等待锂电池置入锂电池放入后,则开始充电,LED变成橙色当锂电池达到充饱的条件时,则停止充电,LED变成橘色锂电池充饱后,电池移走,LED变成绿色,高品质可调电流充电器供应商等重新置入锂电池充电在充电过程中,会显示充电百分比LED灯:持续绿色:等待电池置入持续黄色:充电中持续橘色:电池已充饱充或已充6小时闪烁橘色:警示讯息(输出短路、正负极颠倒、温度异常)
例如一节5号镍氢电池的电容量为1200mAH,而另一节则为1600mAH。把一节电池的电容量称为1C。在充电时,充电电流小于0.1C时,称为涓流充电。涓流充电能够把电池充的很足,而不伤害电池寿命,但用涓流充电所花的时间实在太长,因此很少单独使用,而是和其它充电方式结合使用。充电电流在0.1C-0.2C之间时,称为慢速充电。充电电流大于0.2C,小于0.8C则是快速充电。而当充电电流大于0.8C时,称之为超高速充电。但是,1C是个逻辑概念而非绝对值,因此根据1C折算的快充慢充也是一个相对值,正如200mAH充电电流对于1200mAH的电池来说是慢充,而对于700mAH的电池来说就是快充。
(1)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米;(2) 周围介质温度不高于+40℃及不低于-10℃;(3)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当介质温度在20℃±5℃时);(4) 无导电尘埃的地方;(5) 无爆炸危险的环境;(6)不含有能腐蚀金属及绝缘的气体及蒸汽的环境;(7) 在没有雨雪侵袭的地方;(8) 在垂直面倾斜不超过5度及无剧烈振动和冲击的地方。
1、携带随身物品: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位商务舱或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11磅),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须作为托运行李托运。2、托运行李:托运行李每件最大重量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厦航的同意才能托运。建议您在托运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3、免费行李额:持成人、儿童或占座婴儿客票的旅客行李免费托运限额为头等舱40千克,商务舱30千克,经济舱20千克。不占座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如需携带婴儿车或摇篮须按托运行李办理。
注意事项1)充电机禁止擅自拆卸分解。2)充电机应立式放置,在干燥通风环境中进行,避免潮湿,远离易燃易爆品。3)在电池充满的条件下,先断开输入交流电源,后断开充电机与电池之间的连线。4)在无人或者长期不用的条件下,必须断开交流电源。5)充电过程中不要覆盖充电机,使用环境温度不大于40℃。6)此充电机仅限于户内使用,谨防雨淋。7)禁止给不可再充电的电池充电。8)两次开机间隔时间不少于10秒(切断输入电源)